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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城市地下水源地置换工程第8、11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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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城市地下水源地置换工程第811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煌市城市地下水源地置换工程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1747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列为2773。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81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敦煌市城市地下水源地置换工程位于敦煌市西南,工程从党河水库引水,修建长44.36km输水管、沉砂池及净水厂,将净化后的水送至敦煌市自来水厂和七里镇自来水厂。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供给敦煌市市区除阳关镇以外所有乡镇的生活饮水及城乡公益用水等。从而改变敦煌市城镇现状全部提取地下水的供水模式,尽量减少地下水的开采,充分利用地表水,改善敦煌市因地下水过量开采而出现的地下水水位区域性下降,尤其是鸣砂山月牙泉泉域逐渐萎缩,地下水位不断下降所造成的一系列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招标范围:第811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8标段:阀门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调流调压阀5台,压力波动预止阀6台,调节型电动蝶阀3台,复合式进排气阀34台,全自动管道过滤器5台,包括以上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以及相关附属工作内容

11标段:电力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架设10KV供电线路6000米,采购安装变压器9台,动力电缆、控制电缆架设、其他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以及相关附属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2018130日至201912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18标段投标人须为阀门生产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具备生产本项目合同产品及主要配件的生产能力,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近5年有3项或以上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设备清单内附属设备可自行采购,但自行采购设备品牌(厂家)需征得招标人认可;派出现场安装及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制造、试验、现场安装、制造工艺、质量控制的经验和能力。

3.1.21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应承担过3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拟派驻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2投标人须提供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拟投入本工程流动资金证明原件(额度为不少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的30%)。

3.3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712240000时至12282400分,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再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使用说明”。

4.2凡是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4.3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网上报名截图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7122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到代理机构处(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登记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在此时间以后递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12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不到者,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71229日上午9:00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部集合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进行现场答疑。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责任自负,食宿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

公告时间:20171219日至20171228

八 、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

8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11标段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40000.00元)。

8.2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及缴纳时间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号:101812000448585

缴纳时间:2018111170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敦煌市党河丽景小区水务办公楼

联系人:王青星        联系电话:13893772304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87号锦绣阳光嘉园11-1-2门店

联系人:赵继瑞          联系电话:18093186900

邮箱:8733848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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