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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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危房改造异地安置项目室外工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危房改造异地安置项目室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兰州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大滩村334号
2、建筑规模:约605平米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3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4月 14 日
计划总工期: 45 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招标范围
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指2014年11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可为同一人)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书原件,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安全员及考核证)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7年6-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6、根据甘建建【2016】20号文的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以网络截图原件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 报名人员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提供资格要求中1-6项中的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3、资料通过审查者,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售价1000元)不退。
六、其他
1、报名日期:2017 年 12月 22 日—— 2017 年 12月 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14楼F座)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同时发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人:兰州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人: 杨站长
十、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昌运大厦14楼F座
联系人:刘姗姗
联系电话:13008792878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