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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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易登记号:ZJA17122609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593线高台元山子至肃南明花二级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张掖市交通运输局以张交发[2017]51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及地方多渠道筹措资金。招标人为肃南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主线路基宽度10米;K10+650-K11+250段因下穿兰新铁路、兰新高铁原立交桥孔径限制,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1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50;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AC-13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厘米AM-20型中粒式沥青碎石下面层+1厘米改性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20(15)厘米天然砂砾垫层。
2.1建设地点:张掖市肃南县、高台县。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工期334日历天。
2.3招标范围:S593线高台元山子至肃南明花二级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主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YMSG 主线 |
主线K0+000-K25+196 |
25.196 |
路基、路面、桥涵及防排水、安全设施工程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②投标人提供作为本项目的流动资金的银行信贷证明,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3.2业绩要求
近3年(2014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路面(含路基和路面工程))2项施工业绩,且每项里程不少于30公里,均通过交工验收。
投标单位业绩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未列入平台的业绩不予认可。
3.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公路工程8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2014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里程不少于3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路面(含路基和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且目前无在建项目。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10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2014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里程不少于3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路面(含路基和路面工程))的项目总工,且目前无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且在处罚期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或D级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所在地及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2014年12月1日至今无欠薪证明原件、肃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2014年12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原件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12投标人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总工业绩)应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项目网页截图,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不予认可。
3.13报名期间(时间按公告要求)要求投标单位法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验证,法人亲自签署“诚信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报名验证时投标企业法人持身份证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肃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2014年12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原件等原件进行查验,复印件盖章留存。验证后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和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若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人自行进行,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17年12月28日 9 时00分至2018年1月2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hangye.gov.cn)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3 凡是拟参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联系人:吴鑫电话:18193651780),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中《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将在监督人的监督下对投标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的真伪进行识别和读取。识别和读取无效的身份证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参加开标活动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携带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总工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无欠薪证明原件、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原件及企业和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交者,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张掖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南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大河路187号
联 系 人:普清峰
电 话:1502588295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
地 址:张掖市滨河新区玉水街62号
联 系 人:雷东全
联系电话:13993622682
监督单位:张掖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936-8225943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0936-8585989 电子信箱:zyjyzx@126.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hangye.gov.cn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zhangy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