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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殷家城乡李园子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套设施工程(道路部分)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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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殷家城乡李园子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套设施工程(道路部分)已由镇发改发20172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原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镇原县殷家城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原县殷家城乡李园子村。

2.2建设规模及标准:镇原县殷家城乡李园子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套工程道路总里程1478米。主线长432.30米、支线一长269.80米、支线二长252.60米、支线三长218.10米、支线四长40.50米、支线五长106.70米、支线六长158.0米。公路主线采用村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0Km/h;主线路基宽度6.50m,路面宽5.0m,砂砾路肩2×0.75m,支线一、支线二、支线三、支线四及支线六路基宽度5.0m,路面宽度5.0m,支线五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6.0m;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路面标准轴载:BZZ-100;路面结构:10cm厚天然砂砾垫层+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C30混凝土面层。

    2.3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3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 514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6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一定的安全生产能力。

3.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3年公路施工经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3年公路施工经历;企业“三类人员”(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庆阳市以外企业需提供注册地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3.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持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注: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19日至20181158:30时至12 时,14:30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嘉鑫苑2号楼2单元801室

4.3招标文件及图纸工本费为1500元/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3115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5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嘉鑫苑2号楼2单元801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2018129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名: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政银行庆阳市和谐广场支行

  号:962002010001210106

注: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和账号及所报项目名称,以便查询。不得由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或个人代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殷家城乡人民政府

地址:镇原县殷家城乡中街

联系人:李孝博 

联系电话:0934-719304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嘉鑫苑2号楼2单元801室

邮政编码:745000

联系人:高天蓝

联系电话:0934-6465550  15393437767

传真:0934-6465550  

                                                

                                                                               2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