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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格国高(G3011)敦煌至当金山口高速公路试验段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
第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171207-030266-5
招标编号:GZ171223-DDSYJC-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柳格国高(G3011)敦煌至当金山口高速公路试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规划[2016]213号文件批复,项目管理法人为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和银行贷款构成。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招标人为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和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本项目试验段目前已开工建设,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试验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机构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敦煌市吕家堡杨家梁村,终点与青海省已建当金山-大柴旦高速公路顺接。试验段共分三个施工标段,各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如下:
本次招标试验段工程概况统计表
序号 |
施工标段 |
桩号 |
里程(km) |
特大桥 |
大中桥 |
特长隧道 |
1 |
DDSY-1 |
YK277+000~YK285+400 |
8.3 |
2587.5米/1座 |
86米/1座 |
4429.5米/1座 |
2 |
DDSY-2 |
YK285+400~YK297+275.448 |
11.875 |
/ |
/ |
7524.5米/1座 |
3 |
DDSYSG-3 |
K297+275.448~K313+745. 285 |
16.47 |
/ |
411.58米/5座 |
/ |
合计 |
|
36.645 |
2587.5米/1座 |
497.58米/6座 |
11954米/2座 |
2.2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2.3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试验段施工过程质量抽检、交通产品抽检、内业资料审查、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
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 |
类型 |
工作内容 |
DDSYJC-1 |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 |
试验检测机构独立对本项目试验段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并提交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及竣工验收鉴定检测报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经验、业绩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检测能力;资质、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合同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最低要求 |
DDSYJC-1 |
1.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 3.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
1、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1月至今,在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独立完成过2项累计里程100km高速公路工程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内容需涵盖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等)。 2、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1月至今,在此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独立完成过2项累计里程100km高速公路工程的竣工质量鉴定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内容需涵盖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等)。 |
3.2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含备选)1人,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含公路、桥梁专业),至少具有10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2个类似项目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或竣工质量鉴定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4-2016年每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0,且2016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4投标人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提出投标申请。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检测机构在公路工程项目同一标段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任何两方(含)以上的试验委托(包括工地试验室母体及专项第三方检测母体)。
3.7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C级及以下、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扣分大于等于20分的或在其处罚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机构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9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1月12日00:00 点至2018 年1月16日24:00 点,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 小时, 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下载标书的通知”。
5.2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变更通知等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2月2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2日0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含备选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的原件,供现场核查。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严禁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若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出借资质,一经发现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7.信息注册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浏览公告,并在公告面点击“下载标书”,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标书后,确定参加投标的,在“招标方案”-“标书(包)”中查询需要报名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投标报名”,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完成报名。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www.gsei.com.cn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萃英门31号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2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931-2110817 电 话:0931-8402417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监督单位: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931-8480792
电 话:0931-2909717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