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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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180117-030862-5
1.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一期)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设东岗车辆基地、陈官营停车场各1座,设主变电站2座,换乘站5座。1号线二期为石岗至陈官营段,共设车站4座。2号线西起安宁区元台子,终止于雁滩雁北路,线路全长约32.38km,设车站28座,换乘站4座,2号线一期预计2020年建设完成。
2.2 招标范围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调度管理系统、运营信息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列车运行图编制系统的需求调研、设计方案、模块研发、建设标准、接口测试、上线测试、安全评估、初步验收 、试运行、正式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管理流程标准化咨询及硬件设备采购、集成内容,以及相配套的硬件和网络的建设、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评审, 圆满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2.3 交货期
本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240日历天),完成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一期)建设全部工作,并通过初验,系统上线试运行。
2.4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项目概算:
9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2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并且合同关键内容应至少包含:施工调度管理、物资管理(供应链管理)、运营日报管理或运营信息发布管理模块其中任意1项。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2年7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时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项目至少保证11人以上(包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实施人员;
3.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6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2016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对本项目同一包同时投标;
3.8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于2018年1月18日20时至2018年1月23日20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5.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5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931-4631105
传 真:0931-4631178
电子邮箱: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牛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931-6110510 010-63348415
传 真:0931-8459190
电子邮箱:ZYZBLZB@163.COM
2018年1月18日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180117-030862-5
1.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一期)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设东岗车辆基地、陈官营停车场各1座,设主变电站2座,换乘站5座。1号线二期为石岗至陈官营段,共设车站4座。2号线西起安宁区元台子,终止于雁滩雁北路,线路全长约32.38km,设车站28座,换乘站4座,2号线一期预计2020年建设完成。
2.2 招标范围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调度管理系统、运营信息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列车运行图编制系统的需求调研、设计方案、模块研发、建设标准、接口测试、上线测试、安全评估、初步验收 、试运行、正式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管理流程标准化咨询及硬件设备采购、集成内容,以及相配套的硬件和网络的建设、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评审, 圆满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2.3 交货期
本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240日历天),完成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运营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一期)建设全部工作,并通过初验,系统上线试运行。
2.4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项目概算:
9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2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并且合同关键内容应至少包含:施工调度管理、物资管理(供应链管理)、运营日报管理或运营信息发布管理模块其中任意1项。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2年7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时须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项目至少保证11人以上(包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实施人员;
3.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6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2016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对本项目同一包同时投标;
3.8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于2018年1月18日20时至2018年1月23日20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5.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5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www.lzgdjt.com)、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931-4631105
传 真:0931-4631178
电子邮箱: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牛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931-6110510 010-63348415
传 真:0931-8459190
电子邮箱:ZYZBLZB@163.COM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