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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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检测网临洮县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已由临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发﹝2018﹞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临洮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检测网临洮县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HRCGSZB2018-007
2.3建设地点:定西市临洮县
2.4招标内容: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一座,总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配套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一套。
总预算价为:47万元。
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由项目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2.6计划总工期:111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02月至2018年02月)内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02月09日至2017年02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定西市安定区怡馨苑8#楼702室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单位应携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02月至2018年02月)内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同类施工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和安全员)证书证件。
上述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二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怡馨苑8#楼702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洮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定西市临洮县
联 系 人:李景国
电 话:15293238881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新城怡馨苑8号楼702室
联 系 人:魏小红
电 话:1500932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