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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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金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凉州区金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已由武威市水务局以武水发【2017】4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奖补及省市配套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凉州区金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对南营水库进行淤积治理359.97万m³,清淤面积44.27hm2。其中,无水清淤194.97万m³,水下清淤55万m³,水力清淤110万m³。并对弃渣场进行生态绿化,弃渣场主要包括排水沟、排洪渠和挡渣墙等。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7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实施水库无水清淤62万m³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二标段:实施水库无水清淤68万m³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三标段:实施水库无水清淤64.97万m³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四标段:实施水库水力清淤110万m³,水下清淤55万m³,其中挖淤船清淤35万m³,水下砂砾石开挖20万m³;排水场编织袋土围堰填筑。
第五标段:弃渣场施工、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渣场编织袋土围堰填筑;跨沟建筑物。
第六标段:对本项目第一至四标段的工程施工(包括水保、环保)进行全过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第七标段:对本项目第五标段的工程施工(包括水保、环保)进行全过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 400 日历天,2018年 3 月 27 日至2019年 4 月 30 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第一至五标段(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3第六至七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同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具有环境保护监理资质;投标人必须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
3.5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7根据有关规定“凡列入武威市人社部门黑名单的企业、法人,不能参加凉州区金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竞标”,请涉及到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回避。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报名方式
4.1报名时间:2018年 2 月 24 日0时0分至2018年 2 月 28 日23时59分截止。
4.2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同报名时间)。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 月
21 日上午 8 时 45 分,地点为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卫生大厦对面)三楼第 五 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8年 3 月 2 日上午9时在凉州区南营水库组织踏勘现场,下午15时在凉州区南营水库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逾期不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投标企业信誉要求
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须提供武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是否拖欠证明。(《建筑企业参与武威市招投标活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已上传至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各建筑企业自行下载使用,并按要求填写。)
9.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缴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第一至三标段均应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第四、五标段均应缴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第六标段应缴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第七标段应缴纳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缴纳,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提供的专用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准确填写“金塔河二期第 标段”,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户 名:凉州区金塔河水利管理处
开户行:农行武威城区支行和平分理处
账 号:27112301040000017
开户行行号:103828011235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开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由招标人相关科室提供依据,投标人不再换取收据。中标候选人确定后,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相关科室在开标结束后24小时内原路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原路退付。
10.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获取数字证书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免费在线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凉州区金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苏来文
联系电话:1399354808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坚铭
联系电话:13321354022
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