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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甘肃省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18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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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甘肃省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18年度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甘肃省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18年度项目,已由酒泉市水务局和酒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酒水发〔20172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2018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8年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渠道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区位于金塔县黑河灌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渠道10条、总长27.63km,其中拆除重建6.005km,套衬现浇2km,加高10.350km,新建9.275km,改建渠系建筑物129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8座,无节制分水闸62座,车桥28座,涵洞1座

2.2 计划工期

为避免工程建设与灌区灌溉输水的矛盾,本次所有改造的渠道只能在夏灌停水期集中力量进行施工。项目拟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41日,开工后各施工单位根据渠道输水情况合理安排,进行多工作面平行施工作业,所有建设任务2018731日前完成(总工期122日历天)

2.3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1、对芨芨水库输水渠0+282~2+2822.0km砼现浇渠道进行套衬现浇;2、对沙枣墩水库进水渠0+000~0+3800.38km砼现浇渠道进行拆除重建3、对东干渠16+709~17+3090.6km砼预制块衬砌渠道进行拆除重建4、对133支渠0+000~3+8503.85km砼预制块衬砌渠道进行加高,对133支渠一分支渠0+000~4+0004km渠道进行新建,133支渠二分支渠0+000~2+0002km渠道进行新建,改建建筑物25座。

第二标段:1、对双城西支渠1+370~2+225段和6+116~6+9351.674km砼预制块衬砌渠道进行拆除重建2)、永联一号支渠0+000~1+028段和1+028~1+4871.487km砼预制块衬砌渠道进行拆除重建,改建建筑物25座3、对永联二号支渠0+000~1+182段1.182km砼预制块衬砌渠道进行拆除重建,改建建筑物27座4、对和平一号支渠0+000~1+275段1.275km渠道进行新建,新建建筑物6座5、对和平二号支渠对0+000~0+682段0.682km砼预制块衬砌渠道进行拆除重建,改建建筑物3座6、对拐坝支渠0+000~6+500段6.5km砼预制块衬砌渠道进行加高,对6+500~8+5002km渠道进行新建,改建建筑物43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土建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3.1.2提供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2017年1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且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

3.1.3投标企业具有2017年1-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1.4投标企业必须具有(2016年或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可);

3.1.5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1.6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即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且备案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级(或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2016220182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申请人于20183608:30201831017:00,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再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49.4.13.167/jqggzy/“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

4.2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网上报名成功后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和《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投标报名备案表(一式四份)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3月10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310室)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共同登记备案,否则报名无效。在此时间以后递登记确认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4.3投标人报名登记备案时,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七名人员(七名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必须全部到场并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原件,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原件、五大员提供上岗证原件。(七名项目管理人员中有任何一名资质条件不合格或不能到场登记备案的,将不接受投标)。

4.4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标公示截图),必须是可查询的证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的,视为伪造,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3月27日上午09:00,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酒泉市世纪大道5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会议开始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到达开标会议现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彩印、手写均无效)】,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企业开标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等投标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8年3月12日上9:30在金塔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2018年3月12日下午15:00时在金塔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10日。

8、投标保证金

递交形式:电汇(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额:施工每标段伍万元整(¥50000)。 

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开标前七日历日17:00时(2018年3月20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49.4.13.167/jqggzy/)“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9、联系方式 

人:金塔县黑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

   址:金塔县金塔镇民主路17号(金塔县水务局)

人:茹生荣      

   话:13893742189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址: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310室

人:王雪

   话:15109371986/09372629011

   箱:1264302696@qq.com

                             

                                       



                          项目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 系 人

 

企 业 地 址

 

联系电话

 

QQ邮箱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职  称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

结果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限截止时间

 

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

 

证书编号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专业

类别

 

级别

 

注册

编号

 

技术负责人

 

职称

 

证书编号

 

施工员

 

岗位证书编号

 

质检员

 

岗位证书编号

 

安全员

 

岗位证书编号

 

资料员

 

岗位证书编号

 

材料员

 

岗位证书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份,由投标企业填写

2、投标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书资料

  3、本表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