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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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市西汉水西武大桥至陕甘界河段采砂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省兴生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陇南市水务局的委托,对甘肃省陇南市西汉水西武大桥至陕甘界河段采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SXS-2018-07
二、项目名称:甘肃省陇南市西汉水西武大桥至陕甘界河段采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项目概况:本次采砂规划河段范围为西汉水西武大桥至陕甘界全长72.32km河段上,其中禁采河段包括成武高速太石大桥上游1000m至下游2000m河段范围内;毛坝大桥上游1000m至下游2000m河段范围内;镡河大桥上游1000m至下游2000m河段范围内。同时规划如下水域为禁采水域:距离现有河堤边20m范围内;镡河水文站测验断面上下游1000m范围内;泵站、排(污)水口周围150m范围内;滑坡、塌岸、泥石流的河段;跨河、穿河设施上下游各300m范围内;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采的水域。本次规划23个采砂厂,主要进行建筑用砂、吹填、制砖、取土等采砂活动,采砂年度控制总量为196.2万m3。
四、建设地点:西汉水西武大桥至陕甘界河段
五、该项目采购预算:50万元
六、采购需求:1、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评审;
2、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
相关批复;
3、与该项目环评工作有关的所有后续服务。
七、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的纳税证明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不满一年的企业不提供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须同时包含社会服务和采掘类)
7、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高级技术职称证,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换;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同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以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环评批复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九、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 3 月 2日至2018年3 月 8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3 月 2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3 月8日17点30分;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陇南市武都区兰天广场2#楼402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23 日下午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所有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 3 月 23 日下午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陇南市水务局8楼会议室(陇南市统办五号楼、市环保大楼八楼)进行现场开标。
十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交纳方式:现金缴纳、电汇或支票转账;
户 名:甘肃省兴生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账 号:104548757323
投标保证金数额:伍仟元整。
注:1、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缴纳,
2、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带至开标现场,以便查验。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南市水务局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
联 系 人:王鹏
联系电话:1829395582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兴生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兰天广场2#楼402室
联 系 人:寇徐清
联系电话:17793920248
甘肃省兴生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