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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航公路酒泉东互通连接线建设项目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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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航公路酒泉东互通连接线建设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交公路〔201563号)、甘肃省公路管理局甘公科技[2017]12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公路酒泉东互通连接线,是酒泉城区车辆上下肃航公路、连霍高速的重要出口道路。为了进一步提高该段道路的通行能力,提升城市功能,同时也为与今后交通发展和城市规划相衔接,将该段公路4.07公里路宽由原设计12米变更为40米,按照一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

2.2本次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施工任务,建设规模为一级公路4.07公里。共设1个施工标段:

标段划分表

合同段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SHDL

酒泉东互通连接线拓宽工程

4.07km

承担路基、路面、桥涵、防排水工程施工任务

2.2.2计划工期:2018423日至20188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在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近3年(2015-2017年)承担过至少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任务,合同金额不得小于2亿元。

3.2.2投标人应提供经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无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者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并提供以下资料要与投标人须知附录一致:

1)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桥梁结构类型、交(竣)工时间)等等。如无上述关键数据的,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该项目。

3)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如网站显示不全,可增加截图打印资料。

3.2.3网上信息在工程内容、交工日期、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方面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3.3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 担任过至少两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3.3.2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备选人)具有公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8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过至少两条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流动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以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用于申请本标段的信贷证明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5.3投标人在近5年工程项目施工中能较好的履行合同并信誉良好,从未出现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未引起上访事件,未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能力。

3.5.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5.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评标方法

4.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报名,201803 24 00:00时至201803 29 00:00时均可。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04 17 09 30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一 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等相关证明资料现场查验,证件不齐者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45

      人:闫长林  杨东  姚亮

        话:0937-2650912

 

招标代理公司: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601

        编:730030

      人:陈磊 汪立伟

        话:0931-4807765

        真:0931-7842479

9、监督单位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

       话:0931848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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