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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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新城镇闫寨村闫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巷道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YPG2018-0304
1、镇原县新城镇闫寨村闫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巷道工程,已由镇发改发【2017】34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道路全长0.356km,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其中挖土方864.7m³,弃土方864.7 m³,三角形砼边沟712m,路面铺10cm厚的砂砾层1930㎡,铺筑16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709㎡,透层油1602㎡,4cm厚沥青碎石面层1602㎡,培土路肩91 m³,砼路肩11 m³。招标控制价:166200.00元。
2.2资金来源: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建设地点:镇原县新城镇闫寨村村内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投标人近三年成功完成过一条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虚假按废标处理)。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3年公路施工经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3年公路施工经历。企业“三类人员”(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的A类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4)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2 省、市外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进庆登记资料。
4.3 报名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31日 17 时 00 分
6、报名地点:镇原县政务大厅二楼业务窗口
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招 标 人: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镇原县新城镇中街
联系电话:耿文婷
联系人:18093447812
招标代理机构:庆阳鹏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镇原县庙沟安置房门面房1排10号
联系电话:18198080680
联系人:贺女士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