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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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城北滨河路棚户区改造商业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根据康发改字【2016】219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 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康乐县城北滨河路棚户区改造商业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二、建设单位: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工程地点:康乐县城北滨河路北侧
四、资金来源:县上自筹和棚户区改造贷款解决
五、概算投资:5126.66万元
六、工程概况: 1#楼、2987.15平米、地上:3、框架;2#楼、2347.75平米、地上:3、框架;3#楼、2596.83平米、地上3、框架;4#楼、2596.83平米、地上3、框架;5#楼、1422.00平米、地上:3、框架;(详见施工图)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5月-2018年12月
十、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十一、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副本)、本公司总监任命书、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总监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总监的身份证复印件及配备人员,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省外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三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1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_/),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3、由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实行双轨制运行,须先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给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建设工程交易科提交报名资料纸质版一份并填写报名表及发售表。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4月23日下午15:00分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4月23日下午15:00分整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十五、监督单位:临夏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资料审核人:黄明恒)
十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年路2号)
十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 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银东 13689308968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卓玛 13884003642
(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