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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码:A07-1262302431616022XQ-20180329-000304-6
1 招标条件
《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农经〔2015〕1025号”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33.976亿元,其中: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5.615亿元。本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相关规范要求,现对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局和项目法人(省、市州(县)两级法人)。省级法人为:甘肃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市州(县)级法人为:黄河干流甘肃甘南州玛曲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临夏回族自治州河道管理站、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白银市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主体工程概况
本工程涉及甘南州玛曲县,临夏州积石山县、临夏县、永靖县、东乡县,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景泰县等4个市(州)、15个县(区),治理河长26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维修加固堤防、护岸及护坡工程总长333.19公里。
2.1.2 征地移民安置概况
(1)实物
本工程永久占地总面积为7254.57亩(耕地1303.43亩,林地133.42亩,园地255.82亩,草地1906.17亩,住宅用地49.68亩,商服用地108.70亩,交通用地4.46亩,其它土地3492.88亩);临时占地总面积5766.25亩(耕地2388.17亩,草地1183.43亩,其它土地2194.65亩)。影响温室大棚139座。工程沿线涉及搬迁安置移民人口103户411人(临夏州段5户20人;兰州市农防段28户120人;兰州市城区段64户246人;白银市段6户25人)。房屋补偿总面积220587.13 m2,其中个人房屋补偿总面积45230.13m2(砖混结构房屋31140.90m2,砖木结构房屋7248.82m2,土木结构房屋1210.00m2,杂房1386.76m2,彩钢房屋4243.65m2),集体房屋补偿总面积175357m2(砖混结构房屋72099m2,砖木结构房屋 7230m2,土木结构房屋273m2,杂房5539m2,彩钢房屋64892m2,钢架房屋25323m2)。
涉及企事业单位有3家,房屋补偿总面积49002m2(砖混结构房屋19413m2,框架结构房屋28389m2,砖木结构房屋1200m2)。附属建筑物主要包括:水井1口,围墙12495m,水池97.43m3,水塔600m3,砼地面9580m2,零星树木1254株。
影响交通工程38处,其中临夏州段7处、兰州市城区段8处、白银段23处。
(2)移民安置
1)搬迁安置
根据实物调查成果,设计基准年2013年,搬迁安置总人口为103户411人。规划水平年 2015 年,搬迁安置总人口为 103 户 416 人(临夏州为 5 户 20 人,兰州市农防段 28 户 121 人,兰州市城区段 64 户 249 人,白银市 6 户 25 人)。
农防段安置方式为在本村就近安置。兰州市城区段安置方式以自行安置为主,还可以依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统一安置。
2)生产安置
工程建设征地影响的农业人口共涉及 4 个市(州)、28 个乡镇、 58 个村社,设计基准年 2013 年,生产安置总人口为 1602 人。规划水平年 2015 年,生产安置总人口为 1661 人(甘南州 13 人,临夏州 220 人,兰州市农防 92 人,兰州市城区段 421 人,白银市 915 人)。
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生产安置方式以一次性货币补偿为主,不再划拨土地。
3)企事业单位处理
本工程涉及的企事业单位有3家,全部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分别为二热电厂进水站、兰州文理学院、兰州二中实验基地。依据相近的耕地产值,根据规范对所占用土地进行补偿。对受影响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按照原规模、原标准进行补偿。
4)专业项目处理
本工程影响的交通道路共计 38 处,其中临夏州段 7 处、兰州市城区段 8 处、白银段 23 处,恢复方案为在原位置修建上堤道路,满足通行要求,按照道路原规模进行恢复重建。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的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工程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总体进度、综合质量和补偿投资的使用、移民生活生产水平恢复、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情况、移民安置政策实施保障机制、移民安置政策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评估。
2.3 监督评估服务期:自监督评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甲级资质;
3.3 近五年来承担过(包括正在承担)至少3项及以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或移民安置独立评估业务,且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或移民安置独立评估合同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4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格证,近五年承担过3个及以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总监或副总监职务。投标人拟派的主要监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 [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再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10日00时00分至2018年4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招(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布标书的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六开标大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8 其他
8.1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 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 +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 上进行免费下载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 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 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8.3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局
甘肃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局(法人牵头单位)
联系人:顾先生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13号
联系电话:0931-8413256
联系人:毛先生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35号
联系电话0931-453806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102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8919810934
邮 箱:mingsenZBDL@126.com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