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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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原县平泉镇南徐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平政发(2018)25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xml:namespace prefix = "o" />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新建砖围墙40.7m,琉璃瓦带帽,墙身高度2.3m;铺设机刨石广场砖758.48㎡;太阳能路灯6m高7盏;花园围牙砖99.8m,铁艺栏杆99.8m;不锈钢大门一座7.75㎡,大门柱0.5*0.5*2.4m,四周贴砖;铁艺围墙144.2m,铁艺围墙高1.8m,下部砌砖墙高度为0.4-0.9m,内外侧及顶面贴文化石;安装健身器材12套(含健身器材基础及安装费用);舞台及背景墙一座;铺设混凝土管道92.5m,检查井1座,水篦子1座,自来水检查井1座,广场土方606m³。招标控制价:478501.90元。
2.2资金来源:2018年农村文化广场建设专项资金。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建设地点:镇原县平泉镇南徐村。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和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
4、投标报名资料:
4.1(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检察院出具的近两个月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10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6、报名地点: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嘉鑫苑2号楼2单元801室)
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镇原县平泉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镇原县平泉镇街道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934-7181021
代理机构:甘肃正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嘉鑫苑2号楼2单元801室
联系电话:0934-6465550
联系人:高天蓝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