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出租项目土地招标第二次公告
- 时间: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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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标第二次公告
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出租项目定于2018年5月4日在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土地所有权归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约15亩(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2. 标的物所在位置: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开发区北环路桥下;
3. 合同年限(周期): 5 年,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4. 租金支付方式:先付款后使用,中标者在中标后 15 天内付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在签订合同的日期前一个月一次性缴清,逾期付款则每年支付违约金 5 ‰(按实欠金额计);
5. 投标保证金: 5000 元。
6.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的15% 。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对该片土地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须对本出租土地进行场地硬化及解决排水问题、并按甲方要求对该场地修建周界围墙。
4、我单位仅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5、土地用途:不可建设永久性建筑,临街围墙修建及土地使用必须满足国土管理部门要求。
6、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对土地出租行为进行登记。《土地登记规则》第三十条规定:“有出租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出租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并向承担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7、鉴于该目前土地用途为绿色,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在出租土地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土地规划用途与承租者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应当监督承租方不得改变该土地作为绿地的规划用途。如承租方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盖少量临时建筑物的,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临时建筑的审批手续,否则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对其违反土地规划使用土地的行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允许二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民基大厦1504室,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3.需提交的资料:
(1)凡以自然人竞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
(2)凡以企业法人竞标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均需公盖章)并提供原件对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不办理邮寄。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开标前一周现场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8年5月4日9时30分正式开始。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民基大厦1504室,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4日9时 30分前到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资格核查,逾期作弃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联系人:王月丽 联系电话:1891917766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民基大厦1504
招标人: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8333516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18年4月 10日
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出租项目定于2018年5月4日在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土地所有权归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约15亩(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2. 标的物所在位置: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开发区北环路桥下;
3. 合同年限(周期): 5 年,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4. 租金支付方式:先付款后使用,中标者在中标后 15 天内付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在签订合同的日期前一个月一次性缴清,逾期付款则每年支付违约金 5 ‰(按实欠金额计);
5. 投标保证金: 5000 元。
6.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的15% 。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对该片土地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须对本出租土地进行场地硬化及解决排水问题、并按甲方要求对该场地修建周界围墙。
4、我单位仅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5、土地用途:不可建设永久性建筑,临街围墙修建及土地使用必须满足国土管理部门要求。
6、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对土地出租行为进行登记。《土地登记规则》第三十条规定:“有出租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出租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并向承担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7、鉴于该目前土地用途为绿色,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在出租土地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土地规划用途与承租者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应当监督承租方不得改变该土地作为绿地的规划用途。如承租方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盖少量临时建筑物的,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临时建筑的审批手续,否则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对其违反土地规划使用土地的行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允许二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民基大厦1504室,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3.需提交的资料:
(1)凡以自然人竞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
(2)凡以企业法人竞标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均需公盖章)并提供原件对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不办理邮寄。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开标前一周现场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8年5月4日9时30分正式开始。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民基大厦1504室,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4日9时 30分前到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资格核查,逾期作弃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联系人:王月丽 联系电话:1891917766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民基大厦1504
招标人:甘肃省监狱企业集团兰州九洲被服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8333516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18年4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