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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银河居住区临时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再利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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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银河居住区临时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再利用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银河居住区临时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再利用工程EPC总承包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甘肃永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甘肃永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兰州银河居住区临时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再利用工程EPC总承包

3、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

4、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建设一座临时污水处理站,总处理量为3600m³/d,其中一期1200m³/d、二期1200m³/d。三期1200m³/d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约 1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计划总工期:  150 日历天

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只针对一期1200m³/d工程设计(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时须考虑二、三期的衔接)、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租用、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废水甲级资质,施工资质的投标人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可与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4、近五年来(20133月至今)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同类环境环保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5、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合理配备设计、材料采购机构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拟派现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 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清单(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缴费基数等信息),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其中施工企业拟派的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或2015~2017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提供2014~2016年或2015~2017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能反映近三年的连续盈利能力,且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

7、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8、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自行确定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三个(含三个))。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其他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四、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名时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书;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各专业人员岗位证书);4)、申请人近3年同类工程业绩1份(合同和中标通知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近三年财务报表、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7)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所有申请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申请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2018年  4 10日至20184  16  (节假日除外9:00--1200  14:00-17:00)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联创广场B8814室,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4、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起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人:甘肃永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白大桥北银河国际三楼

   编:730030   

人:金代红

   话:1521612373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联创大厦B座806室

 系 人:杨龙          何茹波 

联系电话:0931-8261175   13909495875   13893118558  

 

                                                                           

 

                                                 20184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