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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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连霍高速公路永昌、山丹、高台、酒泉服务区旅游公厕升级改造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302431616022XQ-20180416-000518-6
招标编号:GZ1804101-LYGC(SJ)
1、 招标条件
G30连霍高速公路永昌、山丹、高台、酒泉服务区旅游公厕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规划【2018】43号文件批复。项目管理法人及招标人为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现对本项目一阶段勘察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序 号 |
名 称 |
主要内容 |
备 注 |
1 |
永昌服务区 |
新建公厕内大便器(小便器)总数100个。根据永昌服务区用地条件,永昌服务区南区及北区分别新建公厕单体 面积686.32 m2。 |
拆除原有公厕,新建旅游公厕,场地占地规模不变。 |
2 |
山丹服务区 |
新建公厕内大便器(小便器)总数61个。根据山丹服务区用地条件,山丹服务区南区及北区分别新建公厕单体 面积378.48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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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台服务区 |
新建公厕南区内大便器(小便器)总数在100个,北区内大便器(小便器)总数在80个。根据高台服务区用地条件,高台服务区南区新建公厕单体面积686.32 m2;北区新建公厕单体面积530.56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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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酒泉服务区 |
新建公厕南区内大便器(小便器)总数在85个,北区内大便器(小便器)总数在100个。根据高台服务区用地条件,高台服务区南区新建公厕单体面积596 m2;北区新建公厕单体面积686.32 m2。 |
2.2勘察设计周期
(1)2018年06月05日之前提交详勘报告送审稿;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2)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7天内,根据咨询单位、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5天内,提交开展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图纸为PDF格式)。
(4)设计后续配合服务:自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本项目竣工之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G30连霍高速公路永昌、山丹、高台、酒泉服务区的公厕升级改造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的优化设计等其他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作,提供后续设计配合服务、业主所需要的图纸及其他资料。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标段号 |
名 称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1 |
LYGC(SJ) |
永昌服务区 |
公厕升级改造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的优化设计等其他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作,提供后续设计配合服务、业主所需要的图纸及其他资料。
|
山丹服务区 |
|||
高台服务区 |
|||
酒泉服务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1、近5 年(2012 年05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下同)成功完成过以下工程内容:独立累计完成过不少于5000M2的房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2、近5 年(2012 年05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下同)成功完成过以下工程内容:独立累计完成过不少于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含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上述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
人员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两项类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凡在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曾被评为 D级且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本次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请投标人于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4月25日,每日00:00分~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1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2018年05月11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和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06楼第03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元整( ¥ 20000.00元)。
6.5投标人提供虚假的业绩资料,招标人按照《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进行评价,信用评价直接定为 D 级。
7.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_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www.gsei.com.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www.cebpubservice.com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世坤
电 话:13919179278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康 涛、王铭、田浩栋
电 话:0931-2909793 1891985779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监督单位: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王 恒
电 话:0931-8529704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2018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