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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寺台乡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LC(CW)-2018-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县寺台乡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已由康发改【2018】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康县寺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康县寺台乡人民政府
2.2、招标单位地址:康县寺台乡
2.3、项目名称:康县寺台乡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巩沟村青砖花墙650米、公厕1座、活动广场青砖铺装900㎡、铺装100㎡、石桌凳4套、景观小品1个、凉亭廊亭1座、花池树池10个、绿化1500㎡、栽植灌木100株、乔木100株、垃圾收集设施2个、石坎护坡287.7m³、安全防护栏263.2米、道沿石500米、村级标识牌1个、圆石护坡305.5m³、石子路73.3㎡、文化墙90㎡等建设项目;寺台村危旧房屋加固维修及风貌改造、青砖花墙1017米、活动广场青砖铺装616㎡、石桌凳2套、花池树池5个、绿化660㎡、栽植灌木300株、乔木200株、垃圾收集设施5个、石坎护坡30m³、道沿石300米、刷檐板34座、石头花墙1392米等建设项目;)
2.5、项目实施地点:康县寺台乡巩沟村、寺台村
2.6、建设工期:90日历天
3、报名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或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单位在参加项目投标时需携带的证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派住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技术负责人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康县赵坝统建楼2单元22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基本账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总工职称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报名。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4、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5、报名成功后施工图在建设单位领取。
3.6、省外企业开标前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康县赵坝统建楼2单元2201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招标人:康县寺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世林 联系电话 :13993988176
7、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超 联系电话:18793942821
8、监督单位: 康县农办:0939-5122138
注: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