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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内小卖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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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内小卖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内小卖部物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ZFCG-XH-2018-059

二、招标内容:预算总金额:160万元

    1、方便面、饮料等各类包装食品;

2、牙膏牙刷、洗衣粉、内衣裤等各类日用品

具体数量以采购单位所需实际用量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证照);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近期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近期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52日至201858(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800在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2704室)报名后获得,报名费200元,现场开收据,无发票。供应商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201852215:00之前递交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852215:00(北京时间)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2704室)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薛涛      联系电话:0931-776011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阳    联系电话:17693116088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甘肃银行庆阳路支行

    公司账户: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6604 0508 4345 5000 1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戒毒二所项目保证金”。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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