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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氨氮废水资源化利用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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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氨氮废水资源化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804169-J01-GSXT01

本招标项目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氨氮废水资源化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受招标人的委托,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氨氮废水资源化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1.2、建设单位: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建设规模:氨氮废水处理能力1400m3/d。其中,新建MVR+多效蒸发处理能力700m3/天,异地利旧搬迁改造现有蒸发装置处理能力700m3/天。

1.4、建设地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厂区内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2.1、项目建设内容:

1)完善原水预处理及原水计量、PH检测调节仪表,满足蒸发用水要求,项目界点从原水罐出水阀门为起点直至氯化铵产品包装码垛为结点;蒸发冷凝水以蒸发冷凝水输送至现有深度水处理岗位原水罐为结点。

2)项目厂房等基础设施及公用工程按1400m3/天氨氮废水处理能力设计配套。其中新建装置采用MVR+多效蒸发浓缩工艺,异地利旧搬迁改造现有蒸发系统采用四效蒸发浓缩工艺。在新建区域内布置新建MVR+多效蒸发及后续离心分离干燥包装等配套设施,预留多效蒸发异地利旧搬迁改造安装位置,待新建装置运行稳定后拆除现有氯化铵蒸发装置异地利旧改造。

两套装置单套废水处理能力按700立方米/天设计,建成后两套装置可同时运行亦可互为备用。

3)新建MVR+多效蒸发浓缩后的氯化铵浓缩液经离心机及流化床干燥、全自动包装线(自动上袋直至工业机器人机械臂自动码垛)制成工业级氯化铵产品;异地利旧搬迁改造多效蒸发浓缩后的氯化铵浓缩液经离心分离后直接包装制成农业级氯化铵产品,亦可供到流化床干燥后制成工业级氯化铵产品。

异地利旧搬迁改造现有四效蒸发装置应最大限度利旧原有设备,利旧设备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4)氯化铵产品质量满足GB/T2946-2008标准。蒸发冷凝水氨氮含量<50ppm,电导率<60μs/cm,冷凝水收集后用泵输送至现有深度水处理原水罐,由建设单位进一步深度处理。

蒸发冷凝水氨氮含量≤50mg/l,电导率<60μs/cm

5)项目新建装置及异地利旧搬迁改造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控制系统(建议采用DCS集散控制系统)配置要满足项目使用要求并考虑一定量的冗余设计,还要整合现有深度水处理装置的自动控制系统(PLC),设置中央控制室便于集中管控和人员优化配置。

6)配套建设满足项目所需仪表空气用量及质量要求。项目建设所需的“三通一平”及生产所需水电风汽等公用工程提出公用工程条件,由建设单位提供,以装置外1米为交接点。

2.2、拟建区域:为便于建设与日后的管理,考虑处理装置集中,初定拟建位置选在现有深度水处理岗位北面原218车间四、六孔窑区域。该区域东西向长80米,南北向宽33米。

2.3、招标内容:本项目的EPC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包含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制造或成套,建筑安装施工,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竣工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技术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所有内容的交钥匙工程;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8个月;其中,新建装置建设工期6个月(含试车投运并达产达标);异地利旧改造2个月(含试车投运并达产达标)。

2.6、质量要求:废水污染物排放和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标准;其他工程符合现行国家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高浓度氨氮废水处理成功运行的业绩;

3.2、投标人还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高浓度氨氮废水处理成功运行的业绩;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备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允许施工负责人兼任,但应同时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承担参与本项目投标、签约以及履行合同和协议时所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

4.1、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设计负责人技术职称证、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施工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套(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报名时间和地点: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于20180428日至20180502日(节假日正常报名)前往甘肃省招标中心招标业务一处(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附楼131307室)报名。

、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结束后经初步审核,资格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购买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附楼131307室。

5.3、购买时间:20180503日至20180507(节假日正常售标),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0524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白银市万盛大酒店会议中心二楼第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等媒体上同时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附楼131307

邮政编码:730010

人:庞一擘18894008778

联系电话:0931-2909780

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号:011540122000001194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8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