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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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石鸡坝镇水磨沟村)建设项目已经陇南市环境保护局陇环函 [2018]111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有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地点:陇南市文县。
二、工程概况:
水磨沟村温家沟社新建公共厕所1座(20.0平方米)、新建有盖板污水收集渠200米(断面净尺寸0.3米*0.3米)、新建有盖板污水收集渠20米(断面净尺寸0.4米*0.5米);(0.5米*0.5米)盖板污水收集渠130米,6立方米污水沉淀池、砖砌集水井2座、埋设直径为40厘米的涵管14米、坡面集水槽一处;中堡子社新建有盖板污水收集渠230米(断面净尺寸0.3米*0.3米)、新建有盖板污水收集渠75米(断面净尺寸0.4米*0.5米)、6立方米污水沉淀池、安装路面钢筋水篦子10个;青崖社新建公共厕所1座(20.0平方米)、新建有盖板收集渠345米(断面净尺寸0.3米*0.4米)、新建有盖板污水收集渠40米(断面净尺寸0.4米*0.6米)、6立方米污水沉淀池、砖砌集水井1座、坡面集水槽一处、安装路面钢筋水篦子10个。
三、资金来源及工期: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配套资金。
工 期:60天。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单位报名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中级职称、五大员。
4、招标成本费用每本500元。
五、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 5月2日上午8:30—2018年5月4日下午5:30(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2018年5月15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电话通知。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文县发展改革局
招 标 人:文县环保局
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郝晓龙:15293990867
二O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