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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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金山一号水库工程项目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交易登记号:ZJA1805220229
民乐县金山一号水库工程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张市水许可[2018]20号文件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金山一号水库属于小(1)Ⅳ等工程,是一座引水注入式水库,总库容290万m³,兴利库容为285万m³、死库容5万m³。水库主要建筑物包括引水渠、大坝、输水涵管组成。水库坝底及库区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大坝总长2360m,设计坝高11.65m,为复合土工膜斜墙砂砾坝。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建引水建筑物、注水式水库、输水建筑物。
第二标段:民乐县金山一号水库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365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 建设地址:民乐生态工业园区。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1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中至少承担过一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良好。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证明,本市企业由招标人前往当地人社部门核实社保缴存证明的真伪,外市企业需提供第三方公证机构对社保缴存证明真伪的公证证明),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2第二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有一项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工地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证明,本市企业有招标人前往当地人社部门核实社保缴存证明的真伪,外市企业需提供第三方公证机构对社保缴存证明真伪的公证文件)。
2.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并年检合格;省外投标企业须提供省水利厅核准的入甘备案核准书。
2.4企业资质必须年检合格,各种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 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 、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法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以上要求仅限于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及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3.2 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施工第一标段必须同时提交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资信证明原件,企业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合同原件,企业资质原件及拟投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职称证、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检察院告知函原件等;第二标段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检察院告知函原件、合同原件,企业资质原件及拟投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职称证、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3.3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所在地及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仅限于第一标段)。
3.5 资格预审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在线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18年5月23日09时00分至2018年5月29日17时00分(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不 除 外 ) , 在 张 掖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www.zhangye.gov.cn)在线报名。
4.2 资格预审标前会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9时在民乐县青龙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参加资格预审标前会议(企业法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企业公章参加,不持身份证及企业公章者,视为无效),标前会议登记表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否则,不预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1 网上报名后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肆份)递交截止时间(申请 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6月6日11时00分,地点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投标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向代理公司拷贝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电话:0936-8864888)编制和签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5日,获取人必须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获取时携带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4待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真实性进行复核,若投标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取消资格预审资格,招标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6、凡是拟参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CA 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中《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联系人:吴鑫,联系电话:18193651780)。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勘踏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本公告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9、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民乐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936-4421530)
招 标 人:民乐县青龙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掖市民乐县西大街46号
邮政编码: 734500
联 系 人: 朱民政
联系电话:0939-4422318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9号(市人社局对面)
邮政编码:734000
联 系 人:李丽芬
联系电话:0936-8864888
交易中心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 18 号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
联系电话:0936-8585989 电子信箱:zyjyzx@126.com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hangy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