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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脱贫攻坚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凉州区脱贫攻坚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已由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以凉政发 [2018]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凉州区清源、杂木、金塔、西营等7个灌区
2.2项目概况:凉州区脱贫攻坚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在清源、杂木、金塔、西营等7个灌区实施,通过管网延伸,设备配套、改造、升级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 |
工程概况 |
一标段 |
清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调蓄水池工程:修建3000m3调蓄水池2座,管理房145m2,配套其他附属设施。 |
二标段 |
清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网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一):埋设DN160-50PE100管道31.03km,配套各类阀门井91座。 |
三标段 |
清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网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二):埋设DN125-50PE100管道24.95km,DN60-50UPVC管道8.62km,配套各类阀门井97座。 |
四标段 |
杂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网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埋设DN160-110PE100管道21.25km,修建各类阀门井87座。 |
五标段 |
西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网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埋设DN315PE100管道7.6km,配套各类阀门井6座。 |
六标段 |
永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网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埋设DN110-50UPVC1.0Mpa管道34.14km,修建各类阀门井129座。 |
七标段 |
金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调蓄水池、管网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修建3000m³调蓄水厂1座,购置安装DN110-50PE管网10KM,配套各类阀门井37座。 |
八标段 |
刘家茨湖水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网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埋设DN315-DN225(PE100 1.0MPa)9km,修建减压井2座,阀门井12座。 |
九标段 |
金塔、西营、清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药及消毒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购置安装次氯酸钠消毒设备2套,DA863滤料1000kg。 |
十标段 |
清源、杂木、金塔、西营、永昌、刘家茨湖水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阀门及设备采购:购置减压阀DN400~50减压闸阀33台、DN600~80闸阀约353台、DN125-40排气阀27台、DN40水表140块。 |
十一标段 |
对凉州区脱贫攻坚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进行全过程监理。 |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018年07月30日至2018年11月26日。
3.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第一、二、三、四、六、七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企业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有2项类似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3第五、八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要求管材、管件生产企业为主体,联合土建工程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管材、管件及设备生产企业须是专业生产管材、管件及设备的厂家,必须有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得到所在省质量监督部门的认证;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生产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书资料,具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管材及全套配件的生产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销售业绩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5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所联合的土建工程施工企业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5年有类似工程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近3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3.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3.2联合体牵头人由管材、管件生产厂家担任。
3.3.3本项目负责人为管材、管件生产厂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3.3.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第九、十标段:投标人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证明文件原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应有与招标项目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提供相应证书即可);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3年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的供货及安装业绩,并须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与招标项目同类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驻工程师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计算机专业的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是获得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企业。有国家或省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书(经销商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法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对产品的质量、安装及后期维护保养作出相应承诺。
3.5第十一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6第五、八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度或2015-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后,原件带入现场核查);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5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
3.9参与本工程的所有投标人(包括参与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须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年检合格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核准证》。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11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投标人(所有标段施工企业)须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武威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建筑企业参与武威市招投标活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已上传至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请各建筑企业自行下载使用,并按照要求填写)。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4.报名方式
4.1公示时间:2018年06月22日0时0分至2018年07月01日23时59分;
4.2报名时间:2018年07月02日0时0分至2018年07月06日23时59分;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02日0时0分至2018年07月06日23时59分;
4.3此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进行网上报名。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8年07月08日上午9时在武威水务公共服务楼1213室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下午15时在武威水务公共服务楼1213室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司授权委托书参加,投标单位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逾期不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08时45分;
6.2、递交地点为: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楼 六 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二、三、四、六、七标段各叁万元整(30000.00元);五、八标段各肆万元整(40000.00元);九、十标段各壹万元整(10000.00元);十一标段伍仟元整(5000元)。
缴纳方式: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24小时缴纳,必须是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凉州区水务局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项目名称及标段号,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户名:凉州区水务局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账号:962002010000610033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威市分行文昌路支行
9.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获取数字证书后,投标单位重新登录系统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系统会将“投标登记号”实时发送到投标单位手机。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凉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鲁双武 电 话:18093125528
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 系 人:高成年/陈茹 电 话:13809350608/18293549599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8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