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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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法治文化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法治文化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渭发改发(2018)4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渭源县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拟在公园内人行道边宣传牌8块;利用检察院室外电子显示屏。插播法治宣传标语;设置大理石公园标志1块;观景桥入口处设置宣传语;设置单立柱不锈钢烤漆宣传小品10个;不锈钢烤漆宣传牌3块;双立柱不锈钢烤漆宣传牌1个;连片不锈钢烤漆宣传牌1组;方块不锈钢烤漆带字小品4块;加装名人名言石摆件4块;建设法治长廊1个。该项目总预算投资34万元。
2 、建设地点:渭源县渭河南路中段景观桥至一号桥公园内。
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8日,总工期40天。
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及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申请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1、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7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7日。
3、 报名地点:甘肃兴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源县水土保持局外楼30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甘肃兴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源县水土保持局外楼301室),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代理。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渭源县司法局
地 址:渭源县清源镇
联系人:张小宏
电 话:1502585015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兴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兴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渭源县水土保持局外楼301室)
联系人:沈刚
电 话:13830273998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