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乘车及附属经营类业务收单、收款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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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乘车及附属经营类业务收单、收款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1262302431616022XQ-20181030-02235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乘车及附属经营类业务收单、收款业务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乘车及附属经营类业务收单、收款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2 建设规模: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设东岗车辆基地、陈官营停车场各1座,设主变电站2座,换乘站5座。
2.3 招标范围: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票款及附属资源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1)银联卡或手机闪付ODA收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集团化后,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的收单业务,但招标人有权视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调整)和相应的资金存储业务;2)条码乘车、条码支付收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集团化后,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的收单业务,但招标人有权视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调整)和相应的资金存储业务;3)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20座车站(东岗站-陈官营站)上门收款、票款押运、存储、备用金配送及现金兑零业务。
2.4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5年,合同到期后视乙方业务能力和配合情况进行合作内容开展续签工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签合作协议(续签合作期不超过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分行及以上),且在兰州本地具有可以开展收单业务的分支机构。
3.1.2 投标人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条码支付收单业务资格(或同类资格证);
3.1.3 投标人自2013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同类业务的合作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若合同中未体现收单营业额,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3.1.4 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人民银行未对投标人的收单和存款业务作出处罚;
3.1.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须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大型同类业务,且在兰州市辖区内专职从事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12人(不含现金押运业务人员)。(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同类业务的证明材料);
3.1.6 同类业务指:银行卡或条码支付收单业务,且年度收单营业额不低于3亿元;
3.1.7 投标人应提供商誉声明文件,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败诉;
3.1.8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至2017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书,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
3.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0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7 日20:00至2018年 11 月 16 日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获取方式: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12 月 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七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sgdb.lanzhou.gov.cn)、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730000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人:牛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931-8629999转12318 电 话:010-63348415 18600732218
传 真:0931-4631178 传 真:010-63373540
电子邮件:htc@lzgdjt.co 电子邮件:413135604@qq.com
网 址:http://www.lzgdjt.com 网 址:http://www.cniitc.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778350008768
2018年11月7日
交易编号:A99-1262302431616022XQ-20181030-02235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乘车及附属经营类业务收单、收款业务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乘车及附属经营类业务收单、收款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2 建设规模: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设东岗车辆基地、陈官营停车场各1座,设主变电站2座,换乘站5座。
2.3 招标范围: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票款及附属资源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1)银联卡或手机闪付ODA收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集团化后,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的收单业务,但招标人有权视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调整)和相应的资金存储业务;2)条码乘车、条码支付收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集团化后,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的收单业务,但招标人有权视中标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调整)和相应的资金存储业务;3)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20座车站(东岗站-陈官营站)上门收款、票款押运、存储、备用金配送及现金兑零业务。
2.4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5年,合同到期后视乙方业务能力和配合情况进行合作内容开展续签工作,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签合作协议(续签合作期不超过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分行及以上),且在兰州本地具有可以开展收单业务的分支机构。
3.1.2 投标人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条码支付收单业务资格(或同类资格证);
3.1.3 投标人自2013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同类业务的合作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若合同中未体现收单营业额,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3.1.4 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人民银行未对投标人的收单和存款业务作出处罚;
3.1.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须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大型同类业务,且在兰州市辖区内专职从事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12人(不含现金押运业务人员)。(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同类业务的证明材料);
3.1.6 同类业务指:银行卡或条码支付收单业务,且年度收单营业额不低于3亿元;
3.1.7 投标人应提供商誉声明文件,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败诉;
3.1.8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至2017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书,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
3.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0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7 日20:00至2018年 11 月 16 日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获取方式: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12 月 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七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sgdb.lanzhou.gov.cn)、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730000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人:牛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931-8629999转12318 电 话:010-63348415 18600732218
传 真:0931-4631178 传 真:010-63373540
电子邮件:htc@lzgdjt.co 电子邮件:413135604@qq.com
网 址:http://www.lzgdjt.com 网 址:http://www.cniitc.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778350008768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