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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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1262302431616022XQ-20190807-025589-3
招标编号: GZ1907117-GSMKAQ-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项目,项目业主为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以甘肃省煤矿安全基础信息管理、信息化监察执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预警分析、主要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的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按照《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顶层设计思路和技术路线,秉承“管理规范、信息共享、技术先进、整合集成、高效实用”的建设原则。在现有的信息化基础上,基于云平台技术,开发和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相关的业务功能,满足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当前阶段业务需求,建设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建设主要包括:
1)矿用设备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用户统一登录、矿用设备信息监察管理、煤矿远程监察平台升级以及综合移动端应用的建设。
2)矿用设备安标信息管理系统
3)矿用设备检测检验管理系统
4)设备安全专项监察决策系统
主要包括隐患排查管理、事故统计分析、双重预防管理、安全生产知识库的建设。
5)矿用设备运行状态分析系统
主要包括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分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联网分析、重大设备联网分析、工业视频联网、风险预警与分析以及数据支撑平台的建设。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参数 |
最高限价(万元) |
第一标段 |
通用软硬件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216.9 |
第二标段 |
软件开发及专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901.3 |
第三标段 |
基础设施改造及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394.4 |
2.3交货期:
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主要设备必须经过生产厂家针对本地区(省、市)或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和服务承诺书。
3.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6-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2016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委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行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含软件开发,有三年以上软件开发经验和相关案例;
2.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6-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16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 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委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行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含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智能化或室内外装饰工程。
2.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管理工作经历。
3.主要设备必须经过制造专业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应有生产厂家针对本地区(省、市)或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委托书)的正式授权委托书。
4.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6-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2016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6. 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委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行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请投标人于2019 年08 月10日18 时00 分至2019年08月15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持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_)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 |
城关区天水南路333号 |
地 址: |
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飞雁街118号陇星新能源大厦1201 |
邮 编: |
730010 |
邮 编: |
730010 |
联系人: |
张珺 |
联系人: |
胡宗霞 |
电 话: |
0931-8834375 |
电 话: |
0931-2909738 |
传 真: |
|
传 真: |
0931-2909729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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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971313372@qq.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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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http://_/ |
2019年08月09日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