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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A03-1262302431616022XQ-20190920-026130-3
招标编号:HJZB019-019
1.招标条件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18】698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甘交建设函〔2019〕178号)批复,PPP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已分别经天水市人民政府(天政发〔2019〕43号)和天水市财政局(庆市财经一〔2019〕20号)批复,《PPP项目投资协议》已正式签署。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建设模式为“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天水市政府授权天水市交通运输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天水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该项目社会投资人。政府方出资代表(持股20%)和社会资本联合体(持股80%),共同出资成立甘肃公航旅天庄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为PPP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企业自筹。本项目试验检测服务招标人为:天水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
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起于庄浪县朱店镇孔家沟,顺接在建静庄高速公路,止于天水市麦积镇宏罗村,设枢纽互通立交与G30连霍高速宝天段相接,路线全长117.663公里(主线101.804公里,龙山、清水2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15.859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米。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1/3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g-0.3g,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本项目主线路线全长101.804km,主线共设特大桥9427m/7座(折合全幅,含立交区内主线桥,下同),大桥16848.6m/44座,中桥590.6m/8座,涵洞41道,分离式立交194m/2座,通道桥119.7m/5座、通道涵51道,天桥154m/2座。隧道39955.436m/23座,其中特长隧道19595.5m/5座,长隧道14528.5m/9座,中隧道4886.936m/6座,短隧道944.5m/3座,桥隧比例65.64%。主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9处,即龙山互通式立交、张家川互通式立交、黄门互通式立交、清水互通式立交、贾川互通式立交、社棠互通式立交、石岭枢纽立交(预留)、伯阳互通式立交、宏罗枢纽立交;设置服务区2处,即龙山服务区及小泉服务区;设置停车区1处,即黄门停车区。
2.1.2工程概况
2.1.2.1路基路面
本项目路基分为整体式路基和分离式路基,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2.75m,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m。
路面结构设计如下:
1.主线及互通立交匝道路面结构:4厘米sup-13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sup-20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8厘米ATB-25密级配沥青碎石下面层+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2.桥面铺装结构:4厘米sup-13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sup-20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热融橡胶沥青碎石封层+SBR改性乳化沥青防水粘结层;
3.隧道路面结构:4厘米sup-13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士上面层(采用阻燃沥青、温拌技术)+6厘米5up-20高性能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采用温拌技术)+26厘米水泥混凝土下面层+20厘米C20水泥混凝土基层;
4.收费广场路面结构:32厘米钢筋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5.互通立交连接线路面结构: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土面层+6厘米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石基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2.1.2.2桥梁工程
桥梁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1/300)。主线常规桥梁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预制箱梁形式,互通区立交平曲线半径较小处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现浇箱结构。
2.1.2.3隧道工程
本项目涉及隧道23座,隧道主要为岩质隧道,采用复合式衬砌施工,部分隧道洞口地形较差。
2.1.2.4交安、机电工程
本项目涉及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网、防撞墙等交通安全设施,线路涉及公铁交叉、桥隧相接、互通立交、服务设施出入口、连接线平面交叉等情况。全线涉及匝道收费站7处,包括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照明系统等机电安装工作。
2.1.2.5房建工程
全线设置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高速公路管理所1处、隧道管理所2处、交警大队1处、路政大队1处。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
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S25)庄浪至天水段项目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房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配合建设单位交、竣工验收以及代表建设单位对合同工程展开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承包人及监理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及监督。
(1)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配备路基土石方、涵洞、防护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路面结构层、房建、交安、机电、绿化及收费站土建部分的原材料、混凝土、混合料、实体及交验等所必须的试验检测设备;
(2)负责相应段落内的路基土石方、涵洞、防护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路面结构层、房建、交安、机电、绿化及收费站土建部分的原材料、混凝土、混合料、实体及交验内容的试验检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甘肃省制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管理指导施工单位试验室工作,建立中心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
(3)依照甘肃省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试验检测文件规定的频率进行检测,同时,PPP项目公司认为必要的薄弱环节,可要求中标人进行验证性试验、抽检试验或增加试验频率,使之持续有效的运行;
(4)配合PPP项目公司定期(月报形式)完成现场质量检测及数据整理,并编制相应报告上报项目公司;
(5)配合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和建设单位完成现场试验检测及数据整理相关工作;
(6)对施工管理、施工质量及安全控制等提供合理并具有前瞻性的技术支持及指导工作,进行该工程的品质工程策划与指导工作;
(7)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对工程管理、试验及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施工工艺指导;
(8)在前期备料阶段,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选定的集料料场进行考察(包括料场规模、矿石储量、宕口建设情况、集料加工生产线情况、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产量及集料外观情况等),并提交相应的料场考察建议;
(9)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协助项目公司制定并优化重要的工程变更方案,为工程变更方案提供试验数据;
(10)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对试验检测和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提交施工质量检测评价报告;
(11)为项目公司提供数据详实的阶段性试验检测服务总结报告,指导下阶段施工及质量和进度控制方案。
2.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桩号 |
路线长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TZJC-1 |
YK66+620-YK118+800 (最终以实际施工图纸段落桩号为准) |
52180m |
试验检测及全线技术服务 |
TZJC-2 |
YK118+800-YK172+414 (最终以实际施工图纸段落桩号为准) |
51035m |
试验检测及全线技术服务 |
2.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预计4年,缺陷责任期两年,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试验检测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施工计划时间见下表:
标段名称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TZJC-1 |
1460 |
以监理单位批复的开工日期为准 |
以交工证书出具时间为准 |
TZJC-2 |
1460 |
以监理单位批复的开工日期为准 |
以交工证书出具时间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和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证书且同时具备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具有检测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合法有效。
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试验检测机构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3)人员要求:
试验室主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检测工程师证书,从事试验检测工作8年以上,担任试验检测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或检测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材料、公路、桥梁、隧道检测类别),从事试验检测工作10年以上。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凡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8年度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附件7“甘肃省2018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试验检测服务与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分别不得参加本项目各试验检测标段的投标等,出现以上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8年度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附件7“甘肃省2018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AA或A级的可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投标人被评为B或C级的只能参与1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被评为D级的谢绝参与本次投标。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8年度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附件7“甘肃省2018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对待,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按B级对待。
如果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标段数量不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按废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7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 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 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 21 日0:00至2019年9月 26 日 24:00(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 24 小时, n≧5)。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91669604@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0 月 16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七 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标段( ¥100000.00 元/标段)。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ys.gansu.gov.cn/gcjsztbxx/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8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938-851175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333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1-4812410、18189595854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 213 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8481393
邮政编码:730030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