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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洮惠渠新添至太石段小型电力提灌维修改造工程(二期工程)
  • 时间: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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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洮惠渠新添至太石段小型电力提灌维修改造工程(二期工程)已由临洮县水务局以临水字[2019]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临洮县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洮县洮惠渠新添至太石段小型电力提灌维修改造工程(二期工程

2.2 建设规模:改造新添镇、辛店镇5处11座电力提灌工程,其中:新添镇4处7座、辛店镇1处4座。并对新添镇阴山子村灌溉南渠通过衬砌渠道,修建涵管进行改造。

2.3 建设地点: 临洮县新添镇、辛店镇

2.4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

2.5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2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4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12月31日。

2.6 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设备采购1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设备采购

2.7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第一标段: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5年至少有2项以上(含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为招标设备专业生产商或者代理商,生产商需持有招标设备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的质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证书;代理商须持有厂家的授权书,并且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的质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证书(授权书须为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近5年内从事过2项以上(含2项)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并需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

3.4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310日至20203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3110时整,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陇西路创新大厦16楼第二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甘肃诚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发布

8.联系方式

人:临洮县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2#统办楼602室

人:潘俊国

   话:18009321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北路956-962号高新大厦704室

联系人:任家宏 

 话:18093266269

行业主管部门:临洮县水务局

 话:0932-224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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