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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厅甘肃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平台
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公安厅委托,对甘肃省公安厅甘肃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一期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GZ2006134-SGAT05
二、招标内容:(共一个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大数据节点A |
6 |
台 |
2 |
大数据节点B |
18 |
台 |
3 |
分布式存储 |
1 |
套 |
4 |
GPU节点服务器 |
2 |
台 |
5 |
计算节点 |
8 |
台 |
6 |
车辆分析节点 |
1 |
台 |
7 |
车辆检索节点 |
1 |
台 |
8 |
接入交换机 |
10 |
台 |
9 |
管理交换机 |
4 |
台 |
10 |
大数据软件A |
1 |
套 |
11 |
大数据软件B |
1 |
套 |
12 |
核心业务管理软件 |
1 |
套 |
13 |
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基础库 |
1 |
套 |
14 |
数据采集接口服务 |
1 |
套 |
15 |
数据服务接口服务 |
1 |
套 |
16 |
数据级联接口服务 |
1 |
套 |
17 |
在线视频图像信息采集/应用系统接入 |
1 |
套 |
18 |
在线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设备接入 |
1 |
套 |
19 |
全文检索服务 |
1 |
套 |
20 |
地图功能模块接口 |
1 |
套 |
21 |
数据源ETL采集与清洗 |
1 |
套 |
22 |
资源库与主题库定制 |
1 |
套 |
23 |
数据统计模块 |
1 |
套 |
24 |
系统管理模块 |
1 |
套 |
25 |
中心服务模块 |
1 |
套 |
26 |
核心业务模块 |
1 |
套 |
27 |
接口网关模块 |
1 |
套 |
28 |
数据统计模块 |
1 |
套 |
29 |
视频基础模块 |
1 |
套 |
30 |
消息服务模块 |
1 |
套 |
31 |
缓存服务软件 |
1 |
套 |
32 |
视频GIS引擎 |
1 |
套 |
33 |
视频指挥模块 |
1 |
套 |
34 |
视频立体联动模块 |
1 |
套 |
35 |
录像追踪模块 |
1 |
套 |
36 |
数据抽取标注模块 |
1 |
套 |
37 |
人脸分析模块 |
1 |
套 |
38 |
车辆分析模块 |
1 |
套 |
39 |
视频结构化系统模块 |
1 |
套 |
40 |
案事件分析研判模块 |
1 |
套 |
41 |
地图应用功能模块 |
1 |
套 |
42 |
轨迹刻画模块 |
1 |
套 |
43 |
布控告警模块 |
1 |
套 |
44 |
综合检索模块 |
1 |
套 |
45 |
系统接入 |
1 |
套 |
46 |
基础服务模块 |
1 |
套 |
47 |
统一开销户模块 |
1 |
套 |
48 |
统一权限管理模块 |
1 |
套 |
49 |
业务定制模块 |
1 |
套 |
50 |
系统管理模块 |
1 |
套 |
51 |
日志管理模块 |
1 |
套 |
52 |
移动警务APP |
1 |
套 |
三、项目总预算金额:1950.7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度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提供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 每日00: 00-23: 59,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 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七、信息注册、投标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供应商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 -“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首页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11:00时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11:00时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线上开标)
(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九、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即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止。
十、采购人:甘肃省公安厅
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98号
采购联系人:罗攀
采购联系电话:0931-5152338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赵丽霞 沈梦雨
电 话:15348002474 0931-2909715
十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一)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统一管理。采用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收退和管理。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 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供应商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供应商预留的手机;供应商可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也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2.0 系统自行查询。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