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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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临时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兰州文理学院临时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已由城关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年第81次)批准建设,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金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甘肃金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名称:兰州文理学院临时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3、建设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体育操场西南侧, B637#规划路以北,B640#规划路以东。
4、工程概况:2台有机房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维护。
5、资金来源:自筹
6、总投资:60万元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交货期:20日历天
9、招标内容:兰州文理学院临时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所需的所有货物的制作、包装、运输和保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监督检验(包括商检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及备品备件供应、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售后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以营业执照为准);
2、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电梯)B级(含B级)以上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B级(含B级)以上许可证(以相关许可证为准);
3、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电梯)B 级(含B级)以上许可证,并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以相关许可证及授权书原件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2018年度或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人员(须提供2020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同类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7、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兰设有常驻机构(包括经验丰富的专职安装维修队伍,完备的技术服务人员和设备、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库等)(以相关承诺书及证明材料为准);
8、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以相关承诺书为准);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按作废标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2、获取时间:2020年8月26日—2020年8月30日;
3、获取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5)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电梯)B级(含B级)以上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B级(含B级)以上许可证;(6)代理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电梯)B 级(含B级)以上许可证;(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供货业绩,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供货业绩;(8)近三年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9)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10)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
注:(1)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交两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以备核查(如代理商不能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需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者不予发售招标文件,资料递交完成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2)本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5、联系人:任克奇 联系电话:1750931085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蓝宝石大酒店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时,若为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若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不予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2、对于因其它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甘肃金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336号
联 系 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8919310545
2、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
联 系 人:任克奇
联系电话:17509310856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