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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新冠疫情病区(二门诊)弱电信息化改造建设项目(第三包 新冠院区特殊病患管理系统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新冠疫情病区(二门诊)弱电信息化改造建设项目(第三包 新冠院区特殊病患管理系统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CZB-2008-052H
项目名称: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新冠疫情病区(二门诊)弱电信息化改造建设项目 (第三包 新冠院区特殊病患管理系统项目)
最高限价:
第三包 新冠院区特殊病患管理系统项目29.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 9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5.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4现场获取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二楼招标部)。
5.5网上获取方式:将公司证明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格式发送至979864956@qq.com, 审核通过,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
帐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兰园支行
帐 号:7028587167229012
(备注:第三包 文件费)
5.6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予获取: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上年度(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2020年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14时30分;
6.2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 联 系 人:吕文琴 联系电话:0931-4923487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 联 系 人:郝慧慧 联系电话:13919027025 |
2020年9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