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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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西路南侧违法建设拆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西路南侧违法建设拆除工程已由七城管局发【2020】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拆除资金来自区政府拨付拆除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西路南侧违法建设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西路南侧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内容: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西路南侧违法建设拆除,拆除面积约为2693㎡,其中一楼铺面14间,加一间过道,二楼南侧房间数量21间,北侧28间。该地块内的全部拆除工作,拆除至(室内地坪正负零)并运走所有拆除物,验收时地面平整。最终拆除面积在拆除工作完成后以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面积为准。
5、资金来源:区政府拨付拆除经费
6、计划总工期:3日历天
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8、估算总投资:约67万元
9、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西西路南侧违法建设拆除,拆除面积约为2693㎡,其中一楼铺面14间,加一间过道,二楼南侧房间数量21间,北侧28间。该地块内的全部拆除工作。(以最终实际丈量的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拆除面积为准),拆除内容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运走所有拆除物,决不允许拆除物就地掩埋,使地面平整达到验收要求。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指2017年08月0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指建筑工程)(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7至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可为同一人;
6、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0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8、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 号文规定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投标登记时间及方式:
1、请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将投标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登记表(以上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1772470560 @qq.com邮箱。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审核合格投标人将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甘肃德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加莱印象写字楼17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各单位仅限派一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性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443号
联系人:王静蓉
电话:0931-784166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德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第五幢1718室)
联系人:马文辉 秦雅娇
电话:18215109254 18693093611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