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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驻甘肃平凉)驻城区中队副食品统一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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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驻甘肃平凉)驻城区中队副食品统一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驻甘肃平凉)驻城区中队副食品统一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华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1-25日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0120900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LHA-ZC-2020017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驻甘肃平凉)驻城区中队副食品统一配送项目

采购内容:

本项目选择入围3家供应商,负责对武警某部(驻甘肃平凉)驻城区中队肉类、蔬菜类、水产类、冰冻类、豆制品、奶制品、饮品类、调味品类、家禽类、蛋类、干货类、杂货类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需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交货地点:武警某部(驻甘肃平凉)指定地点;

3、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所供商品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4、投标人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存储仓库,具备相应的车辆运输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自觉接受需求单位监督,积极采纳需求方提出的建议及意见;

6、需求单位提出合理要求,供货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解除合同;

6、遵守武警部队(驻平凉某部)有关保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以提供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2019年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和车辆信息;投标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提供社员花名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如为免税单位,需提供相应单位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以社员所缴纳的养老保险为证明依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 有 投 标 人 必 须 提 供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且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为军队单位消费扶贫对象,为军队定点帮扶贫困村、驻地周边贫困村,以及老少边穷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家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范围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需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

明:招标文件所述的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单位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请于2020年0921日至2020年0925日早上08:30--1130分,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平凉华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花园C区1号楼1单元90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1209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平凉市中小企业平台二楼会议室(文化街与公园路交叉十字路北)。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平凉华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205  0169  0101  0000  032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平凉分行营业室

行号:105833030011

1)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PLHA-ZC-2020017

2)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武警某部(驻甘肃平凉)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公路街35号   

联系方式:18709333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平凉华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花园C区1号楼1单元902室

联系方式:0933-8212390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709333931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艳红  电话:18093301108

电子邮件:1803374318@qq.com

监管部门:武警某部(驻甘肃平凉)纪检监察科、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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