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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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长坝镇风吹岭雕塑和观景平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长坝镇风吹岭雕塑和观景平台建设项目,已由康发改发【2020】1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为2019年第六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第三批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GSXD-2020-KX002
2、招标单位: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3、项目名称:康县长坝镇风吹岭雕塑和观景平台建设项目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雕塑一座,材质为不锈钢和玻璃钢树脂,表面专业保护漆,距地面15米,长14.5米左右、高6.3米左右、厚2.26米,主体骨架材料:0.15米×0.15米×0.06米厚的方钢,固定骨架材料:0.05米×0.05米×0.04米厚热锌方钢,雕塑展开面积212平方米;观景台二处,面积约45平方米,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地面铺设为碎石平铺,栏杆为钢筋混凝土造型护栏,护栏长15米,高1.2米以及斜坡加固工程(注:具体以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方案设计以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项目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信息必须填写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质检(量)员(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
4、依据甘建科(2017)8号文以及(2017)98号文,专项管理人员原岗位证书已作废,投标时应提供新培训考核的全国统一合格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书,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质检员(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同类工程业绩(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2、领取时间:2020年 09月21日至2020年09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甘肃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泰和丽景10号楼3单元803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 年10月12日 下午15:00分;
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何辉 联系电话:1383095581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耀光 联系电话:13519693444
监督单位: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甘肃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