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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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空军某部委托,对空军某部2020年度至2021年度冬春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空军某部2020年度至2021年度冬春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空军某部;
1.3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预算:约53.00万元 ;
1.5 资金来源:自有;
1.6 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运输到达地点:分两个供货到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及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
2.2 货物名称:采暖用无烟煤;
2.3 采购数量:550.00吨;
2.4供货时间要求: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供货,自采购人下达供货指令后三天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所投产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一年内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满足采购项目需求所列项目)。
3.4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8日(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招标代理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鼓楼巷街道金昌南路270号3楼(建行兰州金昌南路支行3楼));
3.获取方式:投标人可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标书获取费用支付回执单扫描件、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147914356@qq.com邮箱。
4.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费用收取账户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5.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
账号:6205017600010000012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南路支行
请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及标书费用,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人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手续时,应按标段(包)所对应子账号逐笔递交保证金,且每个标段(包)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允许多次缴纳。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鼓楼巷街道金昌南路270号3楼(建行兰州金昌南路支行3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发布公告期限及媒介
本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告期限为五天。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规定, 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1.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空军某部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13919920844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893415865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