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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CNG加气子站改标准站改造项目压缩机整体撬和调压计量设备采购
  • 时间: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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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CNG加气子站改标准站改造项目压缩机整体撬和调压计量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201105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临洮CNG加气子站改标准站改造项目,项目日供气规模为1.5×104 Nm3 /d

2.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定后45天内达到供货要求,具体供货数量及送货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书面通知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1)标包:撬装式结构压缩机1套(包括调配系统、增压系统(压缩机、防爆电机等)、控制系统、安全防护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气体净化系统、加气系统、优先顺序控制系统、仪表系统、高压气路系统、中压气路系统、低压气路系统、报警、检测、分析仪器(包括露点分析仪等),撬块外部配备具有隔音、降噪、防火作用的防护罩)及其相关附件的供货、工厂测试、装箱发运、现场试验、所需提供的资料提出的最低技术要求。即整个撬体具备CNG加气标准站的整体功能要求。

2)标包:调压撬装设备1套,设备采用“20”结构(即:一用一备),两个工作路主副路均按照全流量进行设计,主副路能够自动切换。两个工作路主副路均按照全流量1000Nm3 /h进行设计,即进口压力0.2-0.36MPa,出口压力0.2MPa条件下必须满足1000Nm3 /h流量。

产品数量、规格和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标包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套)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撬装式结构压缩机

1

吸气压力0.150.2MPa,排气压力25Mpa,单撬排量1000m³/h

 

2

调压撬装设备

1

两个工作路主副路均按照全流量1000Nm3/h进行设计,即进口压力0.2-0.36MPa,出口压力0.2MPa条件下必须满足1000Nm3 /h流量。

 

注:所有货物均为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质保期自货到用户指定现场起一年内。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CNG加气站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项目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同时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若生产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该品牌代理商投标将无效;若生产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则取消该品牌的投标资格。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并提供制造厂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代理商无法提供制造生产厂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可提供制造生产厂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制造生产厂家公章)。

3.3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3.4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5 其中一标包投标人所提供的压力容器应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或提供能够在国内投运的相关证书。

其中二标包投标人所供产品出厂前需接受监督检验,交付时需出具监检合格证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4.1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929日至101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500元人民币。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单位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4.3 购买方式:

请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授权代理人联系方式以电子版形式发至3216300968@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投标单位名称)。

同时提供汇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招标代理公司按照报名填写的地址,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寄出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注:投标人可就上述所有标包或任意标包同时进行投标,需按照不同标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同一个投标人参加多个标包投标时可以中一个或多个标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020 9: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层国信招标甘肃分公司1705会议室。

5.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否则不予受理。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分别密封);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招标人: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332号燃气大厦

联系人:杨恒谦   0931-811669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张玮(13809319987

报名资料接收邮箱3216300968@qq.com

 

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027501459950012

招标文件汇款汇入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陇支行

汇入单位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汇款备注栏必须填写:“A-2011054标书款”字样,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收到的款项视同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1045 1741 0151

投标保证金汇款汇入行:中国银行兰州市城关中心支行营业部

汇入单位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汇款备注栏必须填写:“A-2011054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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