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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四四医院主副食品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 时间: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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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采购,采购单位为某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编号:2020-JQ38-F1004

二、方式:公开招标

内容医院食堂主副食品集中采购招标范围为:调料干货类、水果蔬菜类、肉禽水产类、粮油等。

四、投资估算:约900000.00/年,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

办法:综合评标法

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品名);

2、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一般由开户行出具,加盖银行印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食品生产许可证;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优先选取大型超市为潜在供应商。

七、报时间文件取时点:

报名时间:20201020日至202010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 时,下午15:00-18:00时,逾期不再受理,本项目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非法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1027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标时开标间及点:

投标时间:20201110日上午830

开标时间:20201110日上午83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九、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张     17509373330       0937-2309261          

纪检监督:李维娜   18893772706     

十、投证金:

(一)各投标单位应于获取标书前向甲方对公账户转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开标时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一起参加投标和开标、评标。经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全部退还,中标单位需向甲方对公账户继续转账捌仟元(¥8000.00元),共计壹万元(¥10000.00)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将无息全部退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干扰招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供应商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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