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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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次氯酸钠药剂采购,约2500吨/年,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供货期为1年。
2.3 交货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比选货物的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标段比选供货范围的企业。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次氯酸钠。 如比选申请人为生产厂(商),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比选申请人自行运输的,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比选申请人委托第三方物流进行运输的,应提供签订的运输协议,并且委托的运输单位需要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信誉要求:未处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提供“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2019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按照参选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连续亏损;
(5)类似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次氯酸钠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3.2.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比选人: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41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09440311
传真:0931—776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