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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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电气、仪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DFZB-053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电气、仪表工程。
2、招标范围及内容:
①通信部分:包括散料单元通信、废碱液处理单元通信、膜浓缩单元通信、蒸发结晶单元通信、变电所内通信。
②仪表部分:废碱液处理单元仪表、膜浓缩单元仪表、蒸发结晶单元仪表。
③电气部分:废碱液处理单元电气、膜浓缩单元电气、蒸发结晶单元电气。
招标范围: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3、技术要求:
须符合设计文件、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施工标段。
5、质量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所有标段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7、承包方式:全费用固定总价(含税)。投标人的最终工程结算价,不得超过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相应价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信誉良好。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12月至今)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均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5. 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0年 12 月22 日,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双休日不除外)在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4室)购买,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由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到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购买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现场递交,不接受邮件及电子文档。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三天,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银行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中油内部单位执行《中油财[2009]185号文件及《财资【2010】410号》文件)。
注: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提交。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
联系人:蔡文涛
电话:1361427733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4室
邮 编:730000
联系人:刘万强
手 机:18993896529
电子信箱:1106698953@qq.com
投标保证金账户:
帐 户 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东路支行
账 号:040460122000005946
行 号:31482100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