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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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渭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已由通发改发【2020】3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人工湿地、生态护坡等。项目包括场地平整5000m³、潜流湿地10500㎡、生态护坡1750㎡、附属设施等。
2.2 建设地点:牛谷河东侧河滩地
2.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等。
2.5 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省行业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以及预算申报和工程施工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 报名地点: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3日。
4.4 公告网站: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4.5 报名现场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近半年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提供);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二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08日9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住建局办公楼)304室。
5.2 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两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
地 址:通渭县平襄镇文化街 100号
联 系 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0932-591601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联 系 人:陈陆军
联系电话:17325182965
行业主管部门:通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