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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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胡杨林景区至黑河环流(金塔至大墩门)公路建设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QC[2020]070号
1.招标条件
金塔县新城区功能提升配套基础设施一期PPP项目-金塔县胡杨林景区至黑河环流(金塔至大墩门)公路建设工程已由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酒发改交通〔2019〕89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通过PPP融资模式的筹措方式解决。此次招标项目金塔县胡杨林景区至黑河环流(金塔至大墩门)公路建设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金塔县新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金塔县胡杨林景区至黑河环流(金塔至大墩门)公路建设工程路线全长35.869公里,投资约1.74亿元。其中:主线长34.076公里,起点位于金塔县城东南侧,与已建成的金塔县光电大道东端相接,由西向东行进,途径金塔县光电园区、红墩子农场、营营墩,终点位于大墩门水库北侧;大墩门连接线长1.793公里,起点与主线相接,终点至大墩门水库。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 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小桥1/50、中桥1/100;全线配置较为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 线形诱导标、轮廓标和必要的护栏及防眩设施等;具体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3.招标范围:独立的试验检测机构,代表业主完成质量控制、试验检测抽检和其他试验检测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安设施等工程内容的试验检测);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护、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7)之规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4.2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证书:近5年至少承担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业绩,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试验检测能力;
4.3主要人员要求:主要人员要求:中心试验室主任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必须涵盖公路),5年工作经验,至少从事试验检测工作5年。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检测员3名:具有试验检测员证书;
4.4投标人具有2020年以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本项目所有配备人员2020年度(1-10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信用中国”网站(htp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财务要求: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本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时,各投标人须将附件《项目投标报名备案表》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于2020年12月30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 《项目投标报名备案表》原件当面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提交该表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试验室主任(由委托代理人或法人携带备案表及公司资质证件,人员证件及社保证明原件现场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接洽)。
报名联系人(王涛 18693725685)。
公告期限: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30日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15日10:00时-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15日10:30时,金塔县新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7.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1012501300002515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东大街支行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转账
保证金金额:¥2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备注: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下午17:00前。
⑴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
⑵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⑶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必须与代理公司到账账户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金塔县新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君 联系电话:18609461033
联系地址:金塔县新城区新城丽景小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娟/王涛 联系电话:18089377222/18693725685
地址:肃州区中天国际B座403室
甘肃启晨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