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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
  • 时间: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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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ZYGC2020-0028

1、招标条件

镇原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已被列入镇原县“十四五”水利发展和供水保障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即将开展,现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镇原县农村人饮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镇原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计划在孟坝、太平、平泉、新城、郭原等乡镇新建集中供水工程7处,分散供水工程800处。涉及88个行政村,受益人口20878户83525人。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镇原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招标。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可研及初设和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任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技术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 并有水利工程设计经历,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员须为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应当进行身份识别。所有资质原件须密封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6信誉要求: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4.1、时间:2020年12月29日8:30至2021年01月05日18:00。

4.2、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下载。

注:首次在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镇原县公共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册咨询:0931-426789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1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7、 投标保证金

7.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大写: 壹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企业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7.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企业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

  号:6101 2300 9000 03248

 系 人:李江   

联系电话:0934-6466551

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09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时缴入指定账户的,缴纳金额不足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企业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投标企业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投标企业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镇原县农村人饮项目办公室

  址:镇原县林水大厦10 楼

人:吴等利

   话:18794946083


代理机构:甘肃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庆阳市西峰区简园小区3单元1201室

  编:745000

人:王文丹 

  话:0934-8601002/18152280107

电子邮箱:12242693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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