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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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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整治工程已由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兰交函字【20202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安宁区公路服务中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整治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咸水沟桥东至建安西路

2.3项目概况: 刘沙公路东起兰州机床厂西侧,与安宁西路西端相接,西至西沙黄河大桥北侧,与中川公路交汇,路线全长9.1公里。本次整治路段为咸水沟桥东至建安西路,长1.899公里。

2.4建设标准:全线按照双车道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整治,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基、路面与旧路同宽,路面结构形式为: 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AC-13) +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0) +热熔改性沥青碎石封层+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掺量4.8%)+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水泥掺量3.5%)。人行道宽度2.5m,结构形式为: 6cm厚本色防滑步砖+3cm1: 2水泥砂浆+15cm厚水泥混凝土基层,铺设C20预制混凝土道牙;全线设置平面交叉10处,路面结构形式与主线一致;优化完善全线交通安全设施。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监理。

2.6监理服务周期:115日历天

2.7资金来源:市级补助资金

2.8投资金额:约808万元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2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51201日至今)具有同类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至少完成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具有8年及以上监理工作管理经验,担任过两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自行委托在兰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双信封)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0106日—20210112(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4.3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近五年(20151201日至今)同类公路工程监理业绩1份(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609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情况,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区公路服务中心

  址:兰州市安宁区健康路46

联系人:丁晓军

联系电话:1389324000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

联系人:岳进军   李 婷

联系电话:0931-8118000   13099183336   18693262234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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