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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8.10洪涝灾害水毁堤防应急修复项目(闾井镇八郎段、申都乡瓦结段、梅川镇马场段)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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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岷县8.10洪涝灾害水毁堤防应急修复项目(闾井镇八郎段、申都乡瓦结段、梅川镇马场段)已由岷县水务局以岷水发〔20203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旱灾害防御资金,招标人为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 项目区内涉及的村庄均座落在闾井镇、申都乡、梅川镇境内各干支流两岸的漫滩或Ⅰ级阶地上,由于阶地与河床相对高差小,若遇洪水直接威胁沿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项目区内没有完整的防洪体系,一遇大暴雨,项目区内的村庄及农田淹没,给国家和当地群众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完善项目区河道防洪体系已成为沿岸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必须着力做好防洪工程,使工程区内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保障沿岸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2 建设地点:闾井镇、申都乡、梅川镇。

2.3 计划工期:20210401日至20211031日,总工期214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 工程质量:合格。

2.6 招标范围:在各沟道两岸恢复重建加固堤防总长1.928km,其中:拆除重建堤防814m(其中左岸拆除重建93m,右岸拆除重建721m),新建堤防1114m(其中左岸新建838m,右岸新建276m),分别为:闾井镇八郎村后沟左岸新建堤防703m,右岸新建堤防276m,申都乡瓦结村瓦结沟右岸拆除重建堤防609m,梅川镇卜子沟左岸新建堤防51m,梅川镇马场沟(嘛泥埂段)左岸新建堤防84m,梅川镇马场沟(呀路段)左岸拆除重建堤防25m,右岸拆除重建堤防112m,梅川镇马场沟(山咀村段)左岸拆除重建堤防68m。(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026日至20210210日。

4.2 获取地点: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11号楼601室。

4.3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03051000

递交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11号楼6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岷县水务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址:岷县岷阳镇宣传文化中心中楼

联 系 人:董卫红

联系电话:1502592347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11号楼601

联 系 人:吴艳丽

联系电话:18394921703

行业主管部门:岷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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