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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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详勘、设计、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102019-JYMYJT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详勘、设计、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详勘、设计、施工监理服务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东工业园
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项目规模:一期工程:新建气化装置规模为1台粉煤气化炉,有效气产量120000 Nm3/h,并配套新建变换、硫回收、脱硫脱碳、液氮洗、氨冰机、二氧化碳压缩(供输煤)、二氧化碳压缩(供尿素)、氨合成、尿素、空分、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合成气压缩、甲醇合成、甲醇精馏、催化剂厂、供热装置、循环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零排放等。
一期工程规模合成氨30万吨/年、甲醇10万吨/年、(H2+CO)3万Nm3/h、尿素35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5万吨/年、三聚氰胺6万吨/年、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年、硫磺3848吨/年、催化剂2500吨/年。
二 、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一)服务内容
1、详勘阶段:协助发包人编制详勘要求、选择详勘单位,核查详勘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详勘成果。
2、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3、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监督管理、合同、信息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全过程现场监督管理;
4、 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二)质量标准
监理工作应符合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 SH/T 3903-201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监理的工程实体、工程文件资料和施工数字化交付等符合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服务合同和发包人要求。
三 、监理范围及服务期限
1、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勘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二)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今具有至少1项建设项目投资不低于5亿元的已竣工类似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诚信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五)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工程及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至少1项已竣工类似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满足工程监理服务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拥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七 、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6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3、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413663734@qq.com。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包括但不仅限于)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总监理工程师和各类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信用报告等,以上证明资料可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413663734@qq.com。
八、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七楼第六开标厅(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需将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cebpubservice.com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http://www.gsei.com.cn |
《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http://www.gszbzx.cn/ |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苏家墩201号
联系人:徐胜元
联系电话:1533600855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407室
联系人:秦肇鸿 李淑婷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0931-2909757 13893358886 13919181966
E-mail:413663734@qq.com
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账号:011540122000001194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2760526K
行号:314821010019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