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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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渭河支流南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东关片区土地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渭河支流南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东关片区土地整治(监理)已由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陇发改发【2020】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陇西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鑫金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土地拆迁平整2个地块约360.92亩。二号地块,东至河畔小区一期,西至西北铝铁路,南至南河河道和河畔小区二期,北至西北铝铁路与南河河道交界处水泥路巷道,占地158423.70平方米(约合237.63亩),拆迁户数338户。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4000.00万元。
2.2 建设地点:陇西县
2.3 监理服务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服务期184天。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018年2月至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2月6日至 2021年 2月 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4.2 获取方法:甘肃金鑫金招投标有限公司办公室(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18号楼三单元502室)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地点:甘肃金鑫金招投标有限公司办公室(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18号楼三单元50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兰天
联系电话:152139619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鑫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傅强强
联系电话:0932-6622858、1899324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