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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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基础工程设计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104039-JYMYJT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审查服务
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CO2、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建设内容为:原、燃料煤储存输送,两套粉煤气化,配套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配套三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电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央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东工业园
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二、招标内容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已由总体院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为保证基础工程设计质量,特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备审查资质的第三方工程公司完成本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审查。审查地点设在甘肃省兰州市航天大厦,投标人应委派满足审查所需的各专业技术专家(总图、工艺2人、设备、公用工程、电气、仪表、概算等)不少于8名,与建设方聘请的国内行业内9名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投标报价应包括审查所需会议费、专家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审查报告编制等相关费用,建设单位参加审核人员费用自理。
审查依据为《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达到能满足建设单位EPC总包或单元EPC分包工程招标、工程物资采购、施工准备及进行详细工程设计的要求;“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职业卫生专篇”、“节能专篇”、“抗震设防专篇”,需达标满足政府监管部门审查要求。
三、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组织,并提交审查报告。
质量要求:提交的审查报告须有专业注册工程师、建设方外聘专家的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近10年内有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煤制合成氨装置的设计并已建成投产的业绩。
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类工程师证书和高级职称。
6、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企业或者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zhygcg.com)网上注册并办理CA证书,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后续投标工作。
2、获取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
3、获取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6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4、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413663734@qq.com。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包括但不仅限于)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技术负责人和各类专业人员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资料可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413663734@qq.com。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七楼第四开标厅(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需将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cebpubservice.com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www.gsei.com.cn |
《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http://116.62.209.227:9002/Default.aspx |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苏家墩201号
联系人:张英龙
联系电话:153360086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06室
联系人:秦肇鸿 李淑婷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0931-2909758 13893358886 13919181966
E-mail:413663734@qq.com
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账号:011540122000001194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2760526K
行号:314821010019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