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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检查文化建设、党建活动阵地建设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对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检查文化建设、党建活动阵地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BFJCY2021XJ-01
2、项目名称: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检察文化建设、党建活动阵地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7.25万元(含前期项目费用),其中一包:办公楼检察文化建设19.67万元;二包:党建活动阵地7.58万元;
5、最高限价:27.25万元
6、采购需求:办公大楼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党建活动阵地建设项目;
7、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协商确定
二、询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两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和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按年度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税务凭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根据甘建建﹝2020﹞46号文和甘建建﹝2020﹞231号文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质量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检)员1名、安全员1名)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换;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
6.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四、询价文件下载时间、方式:
(一)投标单位于2021年5月19日8:30—2021年5月21日18:00到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汇金财富广场2051号)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贰佰元/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时
六、公告发布媒体: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一)递交地址: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二)评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振德
联系电话:0935-8619033
(二)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汇金财富广场2051号
联系人:李晓庆
联系电话:15719360522
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