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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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公园路西侧棚改(大通家园商住小区)一期换热站建设工程,以由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12次经理办公会议批准进行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在7#楼地下室配建换热站1座,换热站面积约70m²,配套安装3套换热机组,8吨水箱处理器,3套控制柜,敷设供热管网,配建其他设施。
(二)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洮县。
(四)工期:30日历天。
(五)达到的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3年来具有类似业绩;
5、近3年来提供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五、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
(三)获取方法:现场获取,获取成功后缴纳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SOHO楼22层2225室。
(二)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二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施工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以公司转账或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人(采购人)转账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采购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
户名: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兰州中央广场支行
帐号:84618091431000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洮县
联 系 人:石昀永
联系电话:1809325216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 9 号 22 楼 2225 室
联 系 人:桑瑞谦
联系电话:18109316681
2021年6月21日